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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出台新规改进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03-19 16:39 来源:研究室 阅读:367

为切实贯彻好执行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方面措施精神,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精神,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八条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改进办案作风,转变文风会风,营造正气清风,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大兴学习之风,建学习型法院。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做到五个“有”:有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选题及学习时间,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有清楚明了的考勤档案,有学习心得体会。各庭室每周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院领导和中层要带头学习,深入思考,强化能力,每年记录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至少2篇。

  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和完善院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切实方便当事人及时有效查询相关案件信息。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做好走访企业、回访当事人等工作,积极深化“一社区一法官”“法官进企业”“一校一法官”等联系模式,贴近群众生活,务求取得实效。    

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审务公开,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做好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完善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建立完善法院民意沟通信箱,对收到的各类信件由信访办专人整理归纳,落实承办部门,及时向群众反馈,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及时整改。

    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一个会议能解决的问题,不再单独另行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实效。重要会议按要求着正装或制服。工作日严禁穿戴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服饰。严肃会议请假制度,严禁无故缺会、迟到、早退,不准会场内打电话、玩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和随意走动,会议发言提倡脱稿,言简意赅。

   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工作时间要坚持在岗,不准上网玩游戏和聊天、看电影、炒股、购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开庭一律在审判庭进行,着装规范,严禁在审判席上吸烟、喝水、打瞌睡、接打电话和随意离开审判席。接待来访群众要礼貌热情,耐心细致。全院干警因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需出省、出市,必须向院长或主管院长报告事由和时限,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得外出。全体法官干警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司法礼仪,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严禁非公务使用警车,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为人民法院的形象增光添彩。

     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树立立、审、执“一盘棋”理念,加强“一、二审”等审判节点的衔接沟通,努力追求“立中息诉、审中定纷、执中止讼”的良好效果,形成服判息诉的传承接力,促进纠纷的妥善化解。立案环节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做足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工作,促进审判环节高调低判;审判环节严把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确保裁判准确、胜败皆服;执行环节提高实际执行率,实现好权利人的利益。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廉洁司法。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节约办公、办会、办案、差旅、油修等费用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工作日午餐不准饮酒。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遏制司法腐败行为,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