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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三记重拳”直击涉诉信访难题

发布时间:2013-07-23 11:23 来源: 阅读:443

   

日前,黄石港区法院把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院形象的大事来抓,在成立涉诉信访案件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式下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途径,全力攻坚,较好地发挥了信访工作贴民情、济民生、解民难的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严格管理流程保公平。做到来信来访逐条登记,做到来信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并针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四定一保”工作责任制,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定时间、定地点、定领导、定责任,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确保稳定;形成“一把手”总负责,主管院长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立案庭综合协调管理,涉诉庭室紧密配合的“大信访”格局,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重事实、重调查、重证据”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把责任查究作为办理信访案件的必经程序,坚持倒查执法办案和信访化解责任,对不依法公正审理,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的,对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帮扶救助不到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办案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规范窗口建设保公开。运行阳光诉讼服务大厅,确保大厅形成导诉接待、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转收、判后答疑、信访接“一站式”服务,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诉访分离,认真做好审查甄别,规范信访案件的登记、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区别诉与访的不同性质,及时进行诉访分离,妥善化解涉诉信访事项;制定《黄石港区法院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相适应的工作台账,深化院长接访日制度,采取开门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及时妥善化解涉诉信访人诉求强烈、反映问题突出的案件,为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供保障。

  细化监督制约保公正。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对经三次接访释明后仍上访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案件,及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作出评查意见,并由责任部门开展案件化解工作;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并依托人民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办案和涉诉信访办理网上运行、全程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处理公正高效;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府和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的联席,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享信访信息、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协商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联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