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2026)鄂0202刑更3号
罪犯邹望生,男,1953年11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205195311265713,汉族,初中文化,退休,住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街道沿湖路461号1栋1103室。
罪犯邹望生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2025)鄂0202刑初45号刑事判决书,以邹望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案犯干红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干红撤回上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2025)鄂02刑终11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为“准许上诉人干红撤回上诉。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2025)鄂0202刑初45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现(2025)鄂0202刑初45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前述判决生效后,本院向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区分局送达邹望生刑罚执行有关法律文书。同年9月26日,黄石市第一看守所以邹望生患有“慢性肾衰竭、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等疾病”为由,暂不收押。现邹望生以自己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审查期间,通过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依法委托黄石市中心医院医学鉴定委员会对邹望生进行医学检查。黄石市中心医院医学鉴定委员会于2026年2月10日出具(2026)黄石中心医诊2026007号医学诊断证明文件,对邹望生的诊断意见为:1.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2.高血压性肾损害;3.慢性肾衰竭(慢性肾脏病4期)。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于2026年3月5日出具(2026)鄂02委医字第4号《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诊断意见书》,评议意见为“罪犯邹望生所患‘高血压病、糖尿病(很高危组)合并靶器官损害(慢性肾衰竭、颈动脉斑块形成)’等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四款所规定之疾病的严重程度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本院拟对罪犯邹望生暂予监外执行。
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通过书面方式向本院提交反馈意见。(地址:黄石市湖滨大道83号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向法官,电话:0714-3266603)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