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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状告三子拒不赡养 多方调解:续写亲情力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9-03-01 09:22 来源:综合审判团队 阅读:331

春节作为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本该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但年近百岁的李奶奶却在年前因赡养费问题无奈将自己的三位儿子诉至法院。近日,该起案件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及凤凰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黄石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化解,李奶奶也主动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原告李奶奶育有一女(梅某)、四子(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及养女(方某),六位子女的平均年龄已过66岁。李奶奶一直住在小儿子张丁家里,由张丁照顾。自2011年起,张甲、张乙、张丙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向李奶奶给付赡养费。2017年年底,张丁以母亲医疗费用增加为由,要求另三兄弟将每人给付的赡养费增至每月500元,并逐年递增100元/月。而张甲、张乙、张丙却认为目前李奶奶每月领取的工资及补贴,加上三兄弟每月给付的300元赡养费应足够负担母亲的日常开销。此外,三人均表示其同样年岁已高,体弱多病,每月退休工资不高,难以承受张丁提出的赡养费标准。2018年1月起,张甲、张乙、张丙中止了赡养费的给付。

了解该情况后,凤凰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曾多次组织四兄弟进行调解,经协商,四兄弟同意每人轮流照顾李奶奶三个月,各自负担赡养老人期间的费用,但李奶奶却不同意此种赡养方式,并坚持继续与张丁共同居住,其余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而四兄弟始终因赡养费数额问题争执不下,李奶奶只好诉至法院。

为了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彻底化解家庭矛盾,承办法官几番前往李奶奶所在的凤凰山社区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联系,做其思想工作。此外,动员多方力量,发挥多元化调解作用,主动邀请凤凰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石港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共同向四兄弟释法明理:一边告知三位停止给付赡养费的兄长,赡养父母既是情理责任也是法定义务,如有违背,不光会面临社会谴责也将受到法律制裁。李奶奶养育多个子女长大实属不易,如今年岁已高,作为子女应珍惜与母亲的缘分,让老人安享晚年;另一边,希望李奶奶和张丁体谅其他兄弟的难处,多理解多沟通,不要产生嫌隙,影响母子及手足情分。

在众人的劝解下,张甲、张乙、张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在春节期间携子女前往张丁家中看望李奶奶,并积极按照400元/月的标准补付了2018年全年的赡养费。元宵节后,承办法官继续组织四兄弟在凤凰山社区进行调解。经过各方努力,四兄弟终于言归于好,就李奶奶赡养事宜当场达成庭外和解,确定由三兄长每年给付5200元作为赡养费,为李奶奶养老。至此,该起赡养纠纷圆满化解。(文中所涉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