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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院长带队走访辖区街道社区

发布时间:2014-10-13 14:40 来源: 阅读:640

10月11日,黄石港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纪源泉亲自带队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开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柯尊林,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刘锦源,政治处副主任邹威,黄石港法庭副庭长胡又林及各社区法官一行,对辖区内的延安岭社区、青山湖社区、黄石港社区、大桥社区、黄印村社区、天虹社区等7个社区和花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走访调研。

此次调研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区法院社区法官的工作情况、听取街道、社区对社区法官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探讨“无讼社区”的创建以及进一步做好司法衔接、诉调对接等工作。街道、社区干部对区法院坚持开展了三年的法官进社区活动表示高度赞扬和衷心感谢,同时,对于社区法官和司法衔接等工作,他们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希望区法院能够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和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官进社区的时间和频率,进一步规范法院与基层组织司法衔接的程序和手续。

纪源泉院长代表区法院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予以高度重视,回去后将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及时回复。对于今后需要街道、社区支持和帮助的工作,纪院长提出了五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社区法官要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扼杀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二是要做好诉中调解工作,街道及社区组织应当注意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帮助安抚过激情绪;三是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承办法官、社区法官和社区组织对判决案件的当事人要做好明理释疑工作,力争做到服判息诉、胜败皆服;四是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选择典型案例到社区开庭,开展“居民说事、法官说法”活动等方式对社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是要做好“无讼社区”的创建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共同减少诉讼案件数,发挥社会自我修复功能,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