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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还钱?“拒执罪”告诉你“赖”的代价

发布时间:2022-01-18 09:41 来源:执行局 阅读:1250

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利用“拒执罪”,倒逼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申请执行人费某某与被执行人陆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陆某某偿还费某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关利息。不料,判决生效后,陆某某不但未及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甚至私下转卖名下房产,致使费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之时,陆某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严重损害费某某的合法权益。

鉴于陆某某有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的嫌疑,2021年6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以陆某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立案侦查。今年1月,公安机关成功将身在浙江的陆某某抓获。

面对冰冷的铁窗,心存侥幸的陆某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内心悔恨不已。“法官,我来替我儿子还钱了,他还年轻,希望可以再给他个机会,对他从轻处罚。”1月14日,距离被执行人陆某某被拘留仅过去40余小时,其父亲便匆忙赶来法院,表示愿意代替陆某某将欠款本息一次性偿还到位。

当日,被执行人陆某某父亲支付案件执行款23万余元,该案执行完毕。

本案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后,面对法院与公安的双重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体现了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和成效。下一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