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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法院召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专项会议

发布时间:2015-10-13 16:40 来源: 阅读:851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法院正常的审判、办公秩序,确保干警及办事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9月21日中午12时30分,黄石港区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项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纪源泉,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洪涛,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刘锦源,法警大队长熊学平,法警大队全体队员,保安公司代表及部分保安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锦源同志主持。

会上,刘锦源主任宣读了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安全检查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指出了此次暗访过程中发现的关于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熊学平队长向大家讲解了如何进一步加强该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洪涛局长对法警及安保人员下一步如何做好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纪源泉院长作了讲话,对法院机关安保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当前法院面临的社会环境十分复杂,有些当事人对法院审理的案件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有抵触情绪,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不通过正常的渠道反应问题,而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可能会给法院干警人身和财产带来安全隐患。加之法院干警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安保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所以要高度重视法院机关安全保障工作,绷紧安全保卫这根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不出事。二是要增强防范能力。安全保卫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要忠于职守,加强学习和训练,必须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要明确重点关口。对诉讼服务区、审判区、办公区和家属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把关,严格控制。四是要注重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和来访人员要热情、文明、耐心接待,多做解释说明,最大限度地平复情绪、化解矛盾。五是要严肃追究责任。安全保卫工作重于泰山,必须“零容忍”地追究责任,一旦出了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出了重大问题还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