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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法庭“五个相结合”领跑全院收结案

发布时间:2015-05-26 10:31 来源:黄石港区法院研究室 阅读:487

     今年以来,黄石港区法院黄石港法庭各项业务指标全面飘红,领跑全院收结案:截至5月20日,全庭收案314件,人均104.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62%;结案114件,人均38件年同期相比增长65.22%

五个月来,该庭人员坚持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坚持做到“五个相结合”:

一是充分运用工作时间与工作外时间相结合,为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自觉启动“5+2”、“白加黑”工作模式,全庭总动员,齐心协力打好案件质效攻坚战。

合理运用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相结合,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缩短办案周期。要求除对案情复杂以及法律规定必须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鼓励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大大地扩展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继续推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先简后繁、先易后难,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

三是科学运用一般审理与分类审理相结合,总结分类审理经验,提高审判人员分类审理的专业性和熟练度。在一般性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审判人员在特定领域的审判潜能,将同一类别案件由专人负责审理,并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在定期举行的庭务会上进行集中研讨和学习,形成专业程度高、审理期限短、化解纠纷快的分类审理审判模式。

四是充分运用调解工作与裁判工作相结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在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上,对无调解基础和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并灵活运用电话通知、上门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形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尽量缩短案件的审限周期。

五是巧妙运用集中审理与集中裁判相结合。面对审判法庭有限、辅助人员较少等实际情况,由审判人员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对自己审理的多个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审理与集中裁判,实现“半天开完多个庭,一天审结几件案”的高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