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拒不交出被变卖房屋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17-08-14 08:38 来源: 阅读:325

8月11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8(3)层面积达1600余平米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成功将其交付买受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武汉路支行(后变更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冶市聚鑫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委托相关产权交易所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变卖,最终被买受人以556万元价格成功购买。变卖成功后,被执行人却一直没有在法院给的限期内搬迁完毕。为切实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上午8时,该院执行庭庭长李学光携三个执行小组共30余名干警,出动5台警车赴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大冶大道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在执法记录仪的全程记录下,立即展开物品清点、登记、打包、指挥搬运及存放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仅用3个小时,该院就将搬出的全部物品贴上封条存放至指定地点,并将房屋正式交付予买受人 ,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得以迅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