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达成的还款约定,被执行人却再次信用“崩盘”,甚至玩起了失踪,法院遂依法对其担保人进行追责。2018年5月16日,因被执行人蔡某主动履行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担保人方某的司法拘留。
2017年,因蔡某拒不履行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三起合同纠纷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五案当事人分别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员多次敦促蔡某自觉偿还债务,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却并未引起蔡某重视。同年8月30日,执行员再次约谈蔡某,但其仍不履行义务,执行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前,蔡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威慑,当场筹款100000元偿还五案申请执行人,并承诺将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履行完毕全部法定义务,由其友人方某提供全额担保。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员当即取消了对蔡某实施司法拘留的决定,案件暂缓至2018年4月30日执行。
暂缓执行期届满后,被执行人蔡某却并未如期还清剩余债务,执行员甚至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员找到担保人方某,责令方某履行其担保责任,但方某表示无能力偿还。2018年5月14日,法院依法对方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得知方某被拘留,一天后,蔡某终于现身,主动将70000元现金偿还给五案申请执行人,并就剩余款项与其分别达成执行和解,依照还款协议分期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