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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召开“清廉法院” 创建再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21-09-08 15:08 来源:综合办公室 阅读:390

9月6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召开“清廉法院”创建再动员大会,推动“清廉法院”创建活动进一步走深走实。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太禄作再动员讲话。

胡太禄指出,部署开展“清廉法院”创建活动,是党组着眼全院队伍建设实际,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工作部署,助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对加强该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对于推进黄石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胡太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创建“清廉法院”的紧迫性,深刻认识创建“清廉法院”是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创建“清廉法院”是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的迫切需要,深刻认识创建“清廉法院”是人民法院坚持自我革命的迫切需要。二是要狠抓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创建“清廉法院”的针对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文化清朗”的良好生态。三是要注重统筹推进,切实增强创建“清廉法院”的实效性。注重把握阶段和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四个阶段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创建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清廉法院”创建的实际成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