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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钓鱼” 盗窃作案六起 落入法网 主动认罪退赃

发布时间:2018-03-22 15:58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阅读:453

三人、八天,连续作案多达六起。3月20日上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涂某银、李某成、涂某金涉嫌盗窃罪一案。

2017年8月31日至9月7日凌晨,被告涂某银、李某成、涂某金,采取将钓鱼竿绑定双面胶从窗户伸进被害人家中,把财物粘住后盗窃出来的“钓鱼”方式,在湖北师范大学、王家里、延安路等地段实施盗窃作案共计六起,窃得现金连同赃物折款人民币14689元,涉嫌构成盗窃罪。

由于该案作案手法新,涉及数额大,且受害人多为年老者、大学生等弱势群体,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的审查工作,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三被告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追悔自责,表示愿意承担相应刑罚责任,并退还所窃物值,弥补受害人财产损失。当日下午,在法院的主持下,涂某银、李某成、涂某金的家属代替三被告人当场将涉案赃款14689元全部退出,并交还被害人。

此案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