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通过全体法官民主推荐、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和法官考评委员会。这是该院全面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切实保护法院干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举措。
作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经全体法官民主推选委员候选人,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后,法官一旦遭遇人格尊严、名誉被侵害,自己及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被侵害等七种情形,可向委员会申请援助,对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委员会可代为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管理机制,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的规定,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明确考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对法官的理论、业务培训规划进行审查,指导法官培训工作;对法官年度考核方案进行审查,指导考核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