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法院胜阳港法庭妥善处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近日,黄石港区法院胜阳港法庭年轻的法官们用真诚感动当事双方,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袁某是一名下岗女工,2013年2月,经朋友介绍,将家中存款5万元现金借给被告徐老太,用于其女做生意,双方约定利息按1500元/月计算。被告徐老太年近80,为了顺利借到钱,将自己的退休工资册交给袁某作为抵押,并同意袁某每月从自己的工资册中提取利息。今年6月,被告徐老太故意挂失其工资册,导致袁某无法自行取出约定利息。经多次讨要无果,袁某便一纸诉状将徐老太告到黄石港区法院,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及利息。
黄石港区法院胜阳港法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得知被告徐老太已是耄耋之年,且身体行动不便,庭长黄镔当即决定派人上门将应诉材料送到徐老太手中。开庭当天,承办人董进专门又派书记员到徐老太家中将其接到法庭参加庭审。徐老太被两位年轻的法官这种尊老、敬业的精神深深感动,庭审调解时,就立即表示对借款的事情没有异议,当时借钱是为了帮助女儿筹钱经营生意,自己本打算还钱,但基于目前的经济状况确实无力一次性还清。但原告袁某对徐老太不守信用、擅自用挂失的方式让其取不到利息的行为无法释怀,坚持要法院径直判决。看到双方僵持不下,董法官一方面将法院查明的徐老太确无一次性偿还能力的事实告知袁某,并希望她能够从体恤老人的角度出发,适当宽限还款时间。另一方面,董法官又向徐老太做思想工作,希望当初得到其帮助的女儿能够帮助偿还部分债务。最终,董法官的真诚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她们当庭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徐老太按照每月支付一部分债务的方式在两年内还清所有欠款,原告则撤销了对被告的起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此得到了妥善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