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建设银行黄石市黄石港支行正式签订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业务,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查询到执行案款。
所谓“一案一账号”,就是每一个执行案子,都有一个对应的执行账号。通过单独的账号,执行法官可以第一时间从银行得知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款是否进账,省去了过去繁琐的手续,从而节省了很多环节和时间,提高了效率。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太禄介绍说:“举个例子,过去法院只有一个指定执行账户,而去年一年黄石港区法院执行案件有800多件,这么多的案子的执行款打在一个账户内,导致当事人、法官查询困难,信息不互通,一边业务庭室在找钱,另一边财务部门在找案。还有一种情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所交款项可能又对应多个案件,而当事人可能分次交款分期履行,或由案外人代替当事人交款,查询起来费时费事。而现在,每一个案子都有一个账户,相互对应,执行款进账后,银行的系统会提示法官,而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相对应的平台查询到,节约了大量时间。过去一个执行案子执行款到账后,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后,可能要一周或更久的时间,而现在这个业务启用后,预估2天至3天的时间,申请人就能领到执行款。”
此外,“一案一账号”还能对执行案款进出账实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提高督查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一个月内不能及时发放的要说明理由严格审批。流程更加公开,管理更加严格,使得执行案款发放速度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