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黄石港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认真审议,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
会上,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太禄从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困难、下一步努力方向三个方面,对该院近三年来的执行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报告》表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区人民法院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持续增强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执行宣传,坚持打造过硬队伍,多管齐下、精准施策,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对该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保证胜诉人及时实现权益。随后,听取汇报的各位常委会委员分别围绕法院司法公开、执行宣传、信息化运用等工作提出了多项审议意见。
最后,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以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政治标准、政治担当;二是要持续强化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逃避债务,抗拒、妨碍和干扰执法的各类违法行为,营造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舆论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要凝聚执行合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为加快“四个中心”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