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陪审触角,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审判、执行、送达、诉前调解等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来,不断挖掘“无袍法官”的资源潜能,让陪审员在陪审之外有更大的作为。
港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中立桥梁作用。利用他们善做邻里工作、处事能力强等人缘地缘的独特优势,邀请他们积极参与具体案件的调解,与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较大地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
为解决民商事案件井喷式增长后出现的“送达难”问题。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道路、通晓当地民情的“活地图”特点,邀请陪审员协助法官一起上门送达,切实提升了文书送达效率。据悉,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0名,其中街道、社区成员7名,占23.3%,均匀分布在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中。
为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区法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善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将人民陪审员纳入法制宣传队伍,以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与此同时,还邀请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道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监狱等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向基层群众、服刑人员传播法律知识、开展判后释法等工作,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开门纳谏、邀请人民陪审员监督法官也是黄石港区法院用活人民陪审员的“法宝”之一。在参与庭审之外,区法院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对庭审过程“挑刺”,就庭审秩序、庭审礼仪、庭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倒逼”法官提高庭审质量和能力。
2015年以来,区法院积极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内外监督的双重身份作用,切实提高法官审理案件的透明度。据统计,黄石港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87 件,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5次,采纳意见、建议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