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港区法院胜阳港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2年12月19日10时许,单某因腹痛难忍到黄石市中心医院就诊并住院接受检查治疗。次日凌晨3时40分,患者单某不幸在医院猝死。其直系亲属认为单某的死亡系被告黄石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的失职行为造成的,遂与被告进行协商。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将其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黄镔为避免死者家属与医院之间的矛盾升级,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第一时间就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对死者家属作安抚工作。看到原告方情绪激动,对医院充满怨气,黄法官意识到此案矛盾较深,决不能只是“一判了之”。于是,他充分利用举证期间做司法鉴定的时间,以“背对背”的方式多次到原、被告双方处进行调解。原告这边,黄法官从损害结果、医院过错、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辨法析理;被告这边,黄法官则找到医院领导进行多次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医院的过错、原告的困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同意进行调解,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被告自愿赔偿原告9930元整,原告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自此,一起矛盾激烈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黄石港区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化解。